各辦證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安提瓜和巴布達政府關于互免簽證的協定》將于2024年5月11日生效。根據該協定:
一、持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及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入境、出境、過境安提瓜和巴布達,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免辦簽證。如欲在安境內停留逾30日或在安境內從事工作、學習、定居、新聞報道等,應當在入境前申請簽證。
二、中方持有效外交、公務護照的領事代表機構常駐人員或其隨任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任期內入境、出境、過境、停留安提瓜和巴布達,免辦簽證,但需在首次入境后30日內辦理注冊手續。
三、中央政府副部長級及以上職位的官員和軍隊少將級及以上軍銜的軍官,如持外交、公務護照,因公前往安提瓜和巴布達之前,應當通過外交途徑征得安方同意或通報安方相應主管部門。
特此通知。
甘肅省外事服務中心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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